各盟市地方志工作机构,各有关▓委办厅局、企事业单位:
为充分发挥全区地方志专家的作用,推动我区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』专家库管理服务办法》有关精神,结合当前工作实际,决定遴选一批地方志专家入库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入库条件
推荐入库的专家,必须旗』帜鲜明讲政治,必须深刻领〓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︽定性意义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∏高度一致。热心地方志事业,工作责任心◣强,身体健康,年龄原则╲上不超过65周岁(截至2023年12月31日,特殊情况除外),能够承担相应工作,同时必№须具备如下任一条件:
(一)具有(编审、副编审、译审、副卐译审等相关)副高级及以上职称;
(二)专业从事志鉴↑编修10年以上(含);
(三)担任志鉴(由政府主持或指导编修的)副主编(执行副主卐编、常务Ψ 副主编)3次以上;
(四)担任自◤治区、盟市、旗县(市、区)三级志鉴稿评审委员会委员10次以上;
(五)具有⊙文科类专业背景并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∞,且专职从事志鉴工作满5年以上,具有丰富的志鉴工作经♀验和较高专业理论水平。
二、推荐报名○程序
本次推荐专家入库采取本人自愿并经组织同意〖推荐及个人自荐方式进行,报名时间截至2023年8月5日。具体步骤如下¤:
1.发布通知。自治区党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印发公开遴选通☆知,并同时通过“内蒙古自□治区情网”(http://www.nmgqq.com.cn)和“方志内蒙古”公众号向社会发布。
2.推荐报名。符合入※库条件人员如实填写《内蒙古自⌒ 治区地方志专家库专家推荐表》(附后)并加】具推荐单位意见和公章,连同学历学位、职务职称、主要简历、研究成果等相关佐证材料一」并发送至指定邮箱(nmgdfz@126.com)。
3.资格审查。自治区党委党史和地方志█研究室组织对入库专家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审定。
4.发布公示。在“内蒙古自治区情网”和“方志内蒙古”公众∮号发布公示信息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后,向社会公布专家库专家名单。
三、其他事宜
入库专家权∴利义务、参与机制与管理服务方式╳等未尽事宜详见《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专家库管理服▅务办法》。
联系人:董丽娜
联系方式:0471-4825045 15754841084
邮箱:nmgdfz@126.com
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
2023年7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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